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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.07.14
新竹地方檢察署經濟、民生專責檢察官張瑞玲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、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、刑事警察大隊,共同偵辦張男等18人共組詐欺犯罪組織,以買賣靈骨塔為幌,詐騙被害人得手金額約1億5,900萬餘元。全案於日前偵查終結,將張男等18人,以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、刑法加重詐欺等罪嫌提起公訴,並請求法院沒收業經扣押,位在臺中市西屯區、西區、新竹縣竹北市、湖口鄉等地不動產共6筆、汽車3台(保時捷、賓士、BMW)等物,市價近1億元,以重懲不法。
新竹地方檢察署表示,張男、徐男為首的詐欺犯罪組織,於107年至111年間,集團成員向被害人佯稱可以優惠價格購買或已有買家要購買靈骨塔,投資後可以高價轉賣獲利等話術,且搭配「電演」方式,製造市場交易熱絡的假象,使被害人信以為真,進而付款,甚至加碼投資,嗣再以各種理由推託斷絕聯繫,使被害人血本無歸,惟張男、徐男等人卻將該等款項用來購買不動產、汽車供己享用等惡劣行徑。
新竹地方檢察署重視此案,承辦檢察官及專案小組本著除詐務盡,替被害人討回公道的堅定決心。遭騙之被害人近30人,部分時間已久,且涉案者內部分工細密而增添偵辦難度,仍自111年8月至112年3月,接連進行3波掃蕩,聲請羈押張男、徐男及共犯計 6 人獲准,且經法院裁准扣押其等市價近1 億元的犯罪所得,在在宣示檢警共同打詐、守護民眾權益的堅強執法意念。
全案偵查後,以張男、徐男涉犯發起、主持、指揮犯罪組織、加重詐欺,其餘共犯 16 人則分別依參與犯罪組織、加重詐欺等罪嫌提起公訴,並請法院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7條第2項規定,沒收前述扣押的不動產、車輛等物。
新竹地方檢察署呼籲詐騙手法不斷變異,民眾對於各種投資話術,都需以謹慎小心的態度多方查證,以免受騙被害,而本署對於各式詐騙犯罪,也將依據行政院所頒「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 1.5 版」,從偵查端嚴懲詐欺集團、截斷不法金流,並加強查扣犯罪所得、落實罪贓返還及強化犯罪被害人關懷等機制,以維護社會治安、保障人民財產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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